法律问答

没有领结婚同居三四年,女性是否应该退还彩礼?

彩礼
2024-02-21 11:3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领结婚证一定要退彩礼,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求退还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情况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了未同居彩礼需要退还。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确未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么男方可以在离婚后要求女方退还自己之前给付给女方的彩礼,法院查证后认为男方所主张的情况属实的,应当对男方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有领结婚证一定要退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男方给付彩礼,而女方事后并未同男方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较多发生。法理基础上,彩礼应当属于附条件赠与,以男女双方登记之后,女方才有收受彩礼的正当性,如果女方并未同男方进行婚姻登记,则理当将彩礼退还男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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