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公婆婆在婚姻期间给的钱离婚后还吗?

婚姻债务
2024-02-22 07: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被继承人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在双方有婚姻关系的期间,给自己或对方父母的钱财全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的都是双方共同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给父母则是为了尽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支出这笔费用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的,都是要照顾双方父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父母的钱是对父母的赠与,赠与给父母后就是父母的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除了夫妻之间事先有协议,双方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并在女方所花的钱不是用于家庭共同开销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还。如果不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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