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摩托车驾驶者,在正常行驶中被一辆轿车撞了,因为我没有驾驶证责任划分我承担30%的责任,在事故对方的修车费用总共花了两千多,因为我的车没有保险,对方要求我赔偿他的全部维修费用,我想知道我应不应该承担,还是我只能承担总费用的30%

2019-07-04 01:1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车辆撞人的情况下,通常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双方通过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来进行赔偿。
  • 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伤者赔偿数额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侵权车辆投保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交警定了责一般不会有多少出入。你的主责,对方次责。那么你的医药费10000以内,财产损失2000以内对方在交强险内全赔你应该够了。误工费、营养费等对方交强险赔你也够的。
    因为你的主责所以对方的车损你赔70%,各地赔的比率不同,有60%的。这个你肯定要赔。
    请问这样的责任比例是否有根据?交警定责是有根据的,你们当时行驶时谁有违法行为,可能事故原因是你的违法行为大。
    如果协商下来,我不满意赔偿结果,是否可以不签协议?可以不签,2次交警调解不成,交警的任务完成,你们双方去法院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