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超市的收银员,工作了十天不想做,工资他说不给怎么办。

讨薪
2024-02-23 18: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给工资的,辞职的话,起诉的话要带上先前的劳动关系证明。且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你在超市上班老板不给你发工资,首先要和老板进行沟通,看看什么原因导致不给你发工资,如果说老板就是故意不给你发工资,你就要去超市所在区的相关劳动部门进行申诉,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在工地做事老板工资有点不想给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工资的发放时间。若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未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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