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您酒驾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之后就被害人送到医院,但是不承认是自己撞的,是否构成事后逃逸。

2019-07-04 11:43: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附带民事赔偿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1、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酒驾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应适当从重处罚。

    2、同时应由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刑罚,需要根据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还要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才可以作出一个详细的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民事赔偿,按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划分,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赔偿)赔偿,如果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您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以便计算(如死者的年龄、户口类型、被抚养人的人数和年龄、事故发生地等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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