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0年和邻居家打架,把孩子伤了,2011年被公安局抓回去,重伤,在拘留所呆了43天,放人了,以过了追诉期结案的,2018年9月又被抓了,从新做的伤残,轻伤,现在以轻伤算过了追诉期了,我想问问那2011年结案,以过了追诉期结案对吗?合理吗

刑事辩护
2019-07-04 14:3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受害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判决之前的先期羁押都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应以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1、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放人。
    2、如吸毒人员同时决定强制戒毒的,会被送入强制戒毒所。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三十一条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 1.如果构成轻伤,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认罪态度好且积极赔偿,会被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处罚会相对较轻,处罚多少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
    3.对于轻微伤,属于自诉案件,不告诉即不受理。轻伤以上伤害,则属于公诉案件。
    4.和解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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