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月26日上午,我们在吉安城北浩城太原大学交了2万元定金,并签署了商品房认购书。6月27日,我们从其他地方听说小区内有3栋200多套房子作为安置房,于是6月29日,我找到了小区销售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核实。相关负责人也承认确实有安置房,然后我们要求退还定金,但是卖家不同意。这种情况可以退吗?

房屋买卖
2024-03-01 08:04: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可以退房,但是定金无法退。签的是认购协议书,建设部明文规定不准签订除买卖合同之外的任何协议、该协议违法,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可以,具体要看以什么理由退。大部分城市并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因而“公摊面积”几乎无法成为购房者退定金的有用维权点,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公摊面积的项目、计算数据、所占比例,并进行录音或者拍照记录,后期如果与开发商所说不一致,此证据也能助力退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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