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东莞的一家工厂工作了十多年,只给我买了三年的社会保障。我现在想辞职,有补偿吗?

社会保险
2024-03-02 10: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时主动提出辞职的,能获得经济补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要是被辞退,需要看公司有没有合法的理由,这个需要公司举证。1、如果公司依据你违反劳动纪律且公司有相应证据支撑辞退你,无需经济补偿。2、单位要是没有法定事由辞退你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每年2个月)。3、单位要是有单方解除法定事由(无过错辞退,比如裁员等)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年1个月)。具体需要看情况,你的问题描述不够细致。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员工提出辞职,当然应该给予经济补偿。第一,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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