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我朋友和姚某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姚某要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我朋友是不是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专利
2018-08-15 23:5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人(或单位)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专利转让包括出售、折股投资等多种形式。
  • 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3)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4)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5)申请人不是就该项发明首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人;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 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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