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一个月没工作了。老板说工资要按照城市工资的最低标准发放,30天后才能正常发放。这合法吗?

讨薪
2024-03-07 09:0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日期进行发放,但实践中一般晚几天发也没太大关系的;如果您没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就应当按照公司每个月的财务日进行发放(如通常都是每个月15号发放工资,则15号为工资日),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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