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起诉状
原告:马*,男,汉族19**年8月19日出生,现住**市**路30号附7号**小区3栋1单元401室.电话:1399**8479
被告人:艾*,男,回族19**年3月12日出生,现住**市**二街环宇小区2号楼4单元602室  电话:1399**5525
诉讼请求:
  1、被告艾*退还原告马*租房押金718.4元。
  2、诉讼费50元由被告艾阗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8年1月1日,原告与被告就*市*二街环宇小区2号楼4单元602室达成租赁协议,并签订了租房协议,租期一年。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其中约定房屋月租金650元整,压金1000元整,在合同签订日,原告共支付压金1000元整,房租1400元整;,以后每期支付三个月房租,租赁期间内,一直按照此约定执行,原告一直如期缴纳房租。租房协议约定房屋租赁到期后退还押金1000元。2008年11月被告电话通知原告房屋到期后将不再出租,令我们搬出出租房。原告因孩子在人民路乌鲁木齐第七小学上学,暂时无法找到合适出租房,沟通续签合同。2009年1月1日经过沟通被告同意原告再承租3个月。先支付一个月房租650元,日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双方在交付房租时均未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故未再续签合同。2009年1月31日被告通知原告不再出租了,必须马上搬出出租房,原告在2009年1月13日在被告在场的情况下搬出出租房,并在搬家后,被告检查了出租房内所有的设施,对租房协议中约定的电器、家具及其他桌椅用具完好肯定,原告交出房屋钥匙,双方及小区物业收费员在场下结清水电煤及物业费用,费用截止日2009年1月13日。超出13天房租应为281.6,被告应退还原告718.4元。
该被告退还原告押金718.4元时,被告以房屋卧室因安装空调打一直径为8公分圆洞为由,拒绝退还原告房屋押金1000元。双方在租房协议中就押金1000元约定为出租房内的电器、家具及其他桌椅用具完好为据,未曾约定不可按照空调打洞。2009年5月10日左右,因该出租房因在6楼,而且卧室朝向西南,夏天极热,原告马*有小孩6岁,因怕热所以原告才出钱购买安装空调以度过炎热夏天。
原告多次索要租房押金,被告均以空调洞为由拒绝退还。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被告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双方签订《租房协议》及押金收条。
  此致
  **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租房协议副本1份。
 起诉人马*
  2009年4月7日

2018-08-16 05:0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无效是否可以要回租金,  租房合同无效的话,是可以要回租金的。如果出租人不退还租金,租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
    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 如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租赁房不按时缴纳房租的,通常解决办法如下:
    不停的催缴。
    如果对方逾期未交房租已久,建议多尝试上门催缴,给对方施加压力。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催缴。
    房客不交房租怎么办
    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签订有租房协议,按照协定的逾期未缴纳房租进行处理。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请律师帮忙维权。拖欠金额较大的,建议提起上诉,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房客不交房租怎么办
    要求对方搬走。
    告知对方,如果不立即缴纳房租,将会收回房屋,不再租用。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你在租赁房屋之前,房屋没有被抵押或者查封的,在租赁合同期满前,原房东出卖房屋的,原来 租赁合同是继续有效地,可以要求新的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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