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一下,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2024-03-07 15: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有五种: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 民事诉讼送达方式都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直接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才采取公告送达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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