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买卖合同怎么写

买卖合同
2024-03-08 10: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买卖合同的写法:
    1、应写明买卖双方和汽车的基本信息;
    2、写明汽车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写明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4、写明办理汽车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
    5、写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汽车买卖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和汽车的基本信息;汽车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汽车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汽车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数在两个以上;
    2、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采用书面形式依法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