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债权债务的清偿方法是什么,怎么规定

公司债务
2024-03-08 13: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的债权债务的清偿方法有,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具体情况如下:清算组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申报债权的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公司债务清偿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申报债权;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登记债权;制定清算方案;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报告;申请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