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姐姐患有精神病妹妹有义务抚养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4-03-08 21:0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己的孩子没有义务抚养吗
  • 法定抚养人是法律明确规定对孩子义务抚养的人,一般是父母、祖父母等直系亲属。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
    3、无生活来源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妹妹有精神病,姐姐只有在特定情况之下,对其有扶养义务。具体情况是:
    1、姐姐有负担能力;
    2、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妹妹,有扶养的义务。
    3、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姐姐有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