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按1:
1.3补偿 并不是硬性规定,主要还是看地 方出台的具体政 策。
征收补偿 方案规定: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该地块多层产权调换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超出主房补偿面积的部分由被征收人出资,超出10平方米以内的按优惠价结算,超出10平方米以外的按市场价结算;被征收主房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按照安置房优惠价增加3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的
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