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的有效期是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如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
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