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只工作了13天,就离开了,还有工资吗?

讨薪
2024-03-13 10: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工资,是劳动者合法的收入,因此,无论劳动者工作几天,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结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只要是你自己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企业不同意,那它就是违法,你再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