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是否有义务在离婚前向妻子支付生活费?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13 19: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有义务给妻子生活费。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妻子需要扶养,而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那么妻子就有权利要求男方给付扶养费。如果妻子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男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妻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在婚内分割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你好,如果女方抚养孩子,那么是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望采纳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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