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双休日在外因停车与他人打架,被对方打成骨折,请问单位需要发工资吗?

2019-07-06 08:3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工资是提供劳动的对价,不会因为被开除就领不到应领的工资。
      
    二、对打架开除,如果没有经过合规的程序制定厂规予以规定,则工厂扣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的行为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对开除行为予以纠正,同时补发工资;如果打架开除的厂规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开除行为有效,但在开除劳动者之前,劳动者应领工资要予以结算,否则,视为拖欠员工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该按双倍补偿标准进行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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