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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法律怎样规定

房屋产权
2024-03-15 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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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的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中,自直接转移标的物给对方时生效;
    2、指示交付、简单交付和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中,自转让标的物的合同生效时转移。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的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中,自直接转移标的物给对方时生效;
    2、指示交付、简单交付和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中,自转让标的物的合同生效时转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的规定: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交付就是指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移转给他人占有的行为。交付既要有客观上占有的转移,又要有主观上转移占有的意思,具体还可以分为现实交付、拟制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五种情况。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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