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下,我的房屋独用阳台是凹进主体结构内的未封闭阳台,目前正在拆迁,拆迁办给我算的一半面积,这种情况是应用住建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还是应用房屋建筑面积测量规范,这两个规范能够相互补吗?

拆迁补偿
2019-07-06 13:29: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墙体和阳台面积三部分,目前情况下,选择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对购房者而言是相对有保障的。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时,商品房单价也是一个均价的概念,房价款跟套内建筑面积数有关,跟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数没有直接关系。
    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数主要体现买受人在房屋产权关系中的相关权益。商品房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只限于预售商品住宅,住宅以外的商品房预售,仍可由转让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计价方式。
      当然,以套内面积计价,并不意味着购房人放弃了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而是将可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的计算,随着套内面积权利份额一并转让。这样从商品房单价上看,表面上是房价上涨了,但由于计价面积减少了,购房人实际承担的总房款并没有变化,实际上公摊面积的钱已经包含在房价之中。
    此时,购房者也享有商品房共有建筑的所有权。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的时候,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安置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户均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暂统一按
    0.3亩(200平方米)计算。  与国有土地相邻的集体土地,其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可以参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确定。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首先,让我们确定一下被拆迁人的范围有哪些?
    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此外,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其次,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
    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
    那么,居委会可以作为行为主体参与房屋拆迁吗?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列明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来看,居委会不属于政府下属部门,其职能也不包括房屋征收拆迁。
    加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因为,它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利用自身相应特权与被征收人协议,双方的地位不平等,且遵循的是行政规则。
    综上,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居委会不能和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
  •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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