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同居了六年,我们已是三婚,都五十岁了,他把我的财产和工资都站为了己有,现在他想和我分开,我可以向他要回我的吗?

2019-07-06 13:45: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同居关系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婚姻法同居财产分割不存在财产分割的问题,没有共同财产的概念,是谁的财产就是谁的,如果对方有异议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财产纠纷。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遇到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当事人要搜集具体的证据和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工资被拖欠的时间跨度、公司的名称和具体地址、老板的个人基本信息等,写成表达准确的书面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配合这样的机构一起催讨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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