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纠纷能否到仲裁委员户进行仲裁,是否有法律效力?若当事人无力偿还,仲裁委员会是否有冻结房产和强制执行的权利?

2019-07-06 14:4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强制执行的对象必须是被告的合法财产,如果没有房产证,必须有证据证明房子属于被告。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1份(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捺印)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3、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只有一审的需要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调解书也需要)  
    5、有法定(指定)代理人的,另提交:  
    (1)法定(指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2)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 公安部门冻结房产是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规定: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 仲裁裁决书一径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撤销,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7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62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