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执法部门不执法,去哪里投诉

行政处罚
2024-03-18 13: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针对执法,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1、可以到执法部门投诉,执法部门会公布投诉电话、并由专人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
    2、也可以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3、执法部门受到投诉后,会认真调查、处理、投诉案件办结后,应于五日内将受理的结果通知投诉人并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 执法部门不作为,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现在也可向一些监管部门投诉,如市长热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不作为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投诉举报。
    行政不作为的救济途径。一般意义上讲,对行政行为的救济,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 投诉公安的办案,可以通过相关的网站来进行投诉,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时,举报人、控告人应将举报、控告的事项尽可能详细地向接电、接访人员反映,由接电、接访人员做好记录,或写成书面材料交接访人员,并且还需要留下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开展调查、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