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劳动仲裁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劳动仲裁
2024-03-18 18: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开庭需要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劳动仲裁开庭会问以下内容:
    1、劳动仲裁申请书相关内容;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劳动纠纷证明;
    4、身份证明;
    5、上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得交纳一定的仲裁费用办理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二、劳动仲裁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申请流程如下:
    1、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
    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劳动仲裁开庭会问以下内容:
    1、劳动仲裁申请书相关内容;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劳动纠纷证明;
    4、身份证明;
    5、上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得交纳一定的仲裁费用办理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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