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
2024-03-19 12: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产婚后是可以加名字的。加名字是个人意愿,只要不是被胁迫或者用法律禁止的行为逼迫加名字都是可以的。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办理加名手续如下:
    1、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房产的相关材料和夫妻双方的个人证件,包括房产证,身份证和结婚证;
    3、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对提交的材料和证据进行审查;
    4、经过审查后,证明材料和证件是真实、合法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法律分析:办理加名手续如下:
    1、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房产的相关材料和夫妻双方的个人证件,包括房产证,身份证和结婚证;
    3、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对提交的材料和证据进行审查;
    4、经过审查后,证明材料和证件是真实、合法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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