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孕妇辞职能要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0 19: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孕妇辞职是否有补偿,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孕妇主动辞职,那么没有补偿。如果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由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孕妇辞职有没有补偿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孕妇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没有补偿;孕妇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导致辞职的,所获补偿等于其工作年限乘以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一、孕妇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
    1、孕妇裁员补偿标准依据以下情况而定:
    (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1、劳动关系方面,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对其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三期”,而降低其工资待遇;
    3、劳动保护方面,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
    4、工作时间方面,女职工“三期”期间,应当减少工作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加班及夜班劳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