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如果有贷款怎么办?

婚姻债务
2024-03-21 11:0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有贷款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贷款,算作夫妻共同的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偿还。夫妻贷款是按照财产分割比例来同比例分割的。夫妻一方的单方贷款,算作一方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也无需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借款的处理如下:
    1、如果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如果借款是一方用于个人不合理开支的,或者可以证明该借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当由一方个人偿还,配偶没有义务偿还。
    婚前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离婚后,银行贷款需要双方协商,决定偿还贷款的主体,以及对方对还款人的补偿方案。
    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判决,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离婚后,涉及财产的分割或出售,需要先将银行贷款结清,如果是房屋贷款,需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才能交易。
    目前,很多银行暂不提供转按揭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离婚贷款的处理如下: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而对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