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4-03-22 09: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证件,是土地的合法使用权证明,土地使用证由土地管理部门签发的,土地使用人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管理部门才会签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九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土地证的作用的作用是:
    (一)对该地块拥有绝对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生产建设,体现该土地的实际变现价值;
    (二)保证该片土地享有国家法律保护,不受非法行为侵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法律分析:
    1、土地使用权证又被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它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2、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发,土地权属单位保存。挂牌出让的土地或者划拨的土地一般都有土地证。
    3、土地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四种,每种土地证书分精装和简装两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