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旧城改造项目包括内容有哪些

拆迁补偿
2024-03-22 11: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旧城改造的内容如下:
    1、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并组织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旧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区;
    2、更新、调整城市工业布局;
    3、更新或完善城市道路系统;
    4、造城市规划结构,在其行政界限范围内,实行合理的用地分区和城市用地的规划分区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
    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旧城改造的程序标准是先收集旧城的基本信息,然后根据经济实力和区域发展提供规划,再拆除部分建筑,进行居民迁移补偿等基础性工作,最后对旧城基础设施进行设计和修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