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个二手房,定金首付都交了,但是对方迟迟不配合过户,我可以要求返还已付的钱并要求赔偿吗?

2019-07-07 10:3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二手房的定金付给谁,  
    一、买二手房的定金付给谁  买二手房的定金交付给房主。买主可通过与房主拟定定金合同的方式控制法律风险,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主提供的房产信息存在真实性问题或产权涉及抵押担保、产权不清晰等问题的,房主应双倍返还定金。  首先要确认对方的确是房主;  其次,在房主确实不能到场的情况下,如果其有充分的授权证据,由他的朋友代签定金合同是可以的。  
    二、买二手房要缴纳哪些税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购房者来说,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  
    1、土地增值税。但对于为改善居住条件而上市的公房,免受土地增值税;对于以投资为目的的公房入市行为,按公房出售价与应扣除项的差额计征土地增值税,税率按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采取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征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征税额—收入成交价—(成本价+土地收益金+个人收入维护与更新成本+综合税额)  
    2、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纳税对象的税种。由产权所有人交纳,房地产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地产代管人是纳税义务人。  
    3、契税。国家《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或交换,均由承受人依法交纳契税。  
    4、手续费、交易管理费。当前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手续费,交易双方按套交纳。
  • 您好,“和房主口头协议房屋交易税等过户费用由我买方承担”,这个约定是否成立存在瑕疵,如果能够证明这个口头承诺无效,而你们之间的定金收据上也没有关于税费的承担,可以结合一般情况理解,房子的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承担的经验,您就没有理由承担。那么,双方不能达成买卖合同的责任就不在买方,也可以说,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关系不成立。
    这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那么,买方就有权利要求卖方返还定金。如果最终责任属于卖方,就是双倍返还定金。
  • 商品房预售中,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交定金的问题。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什么是购房定金,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总之,无论约定何种定金,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在适用定金罚则后,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当事人需举证证明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并且这个损失是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能预见到的,不能漫天要价。提醒购房者不要盲目交付定金,一定要看清楚是签订什么合同时交付的定金,定金的性质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拿不准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不要被开发商的文字变换欺骗,出现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