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都什么时候能办理手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协议离婚
2024-03-23 15: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主要应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夫妻双方事先应当订立书面的离婚协议,具体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等内容;
    2、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离婚登记申请书等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3、经过三十天冷静期,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办理手续的流程具体如下:首先,夫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然后,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符合条件的,开始计算三十天冷静期,无人反悔的,期满后即可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的手续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符合条件的,开始计算三十天冷静期,无人反悔的,期满后即可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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