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和他人组成团伙注册药师培训学校。实质是帮助药师学生考试作弊来通过考试。在去年的药师考试中有人被当场抓住。去年十月朋友的犯罪团伙被抓。后发布逮捕令。预计七月审判。今接律师电话。朋友可能被定为泄露国家秘密罪。且情节严重。可能被判四年。但是之前一直跟家属说的三年以下。 然后律师说这个情节严重与否没有具体条文规定。所以只能等到辩护去争取。我想问 真的没有条文规定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吗。那岂不是法律的漏洞。

刑事辩护
2019-07-08 00:0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将继续对涉考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涉考犯罪嫌疑人依照《刑法修正案
    (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同时提醒个别图谋作弊的考生和家长,对通过各种方式参与高考作弊的考生,一经发现,将依据《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 我国律师法对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义务作了规定,包括:
    (1)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和财产;
    (2)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3)保密义务。律师应当保守在职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4)忠实于事实真相,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6)正当执业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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