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嫂嫂,在省级医院就诊时,因当时是肩周炎,医生说时间长了,要做手法,结果把手撕了脱位,骨折,医生也承认是他们的责任,这个事,应怎么处理才恰当。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27 13:1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医疗事故,如果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话是必须先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局组织协调后才交由警方处理的。但是如果单纯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可以直接起诉的,具体是到门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只有1年,注意及时起诉。
  • 医疗事故维权。具体如下:1、当发生医疗事故以后,第一时间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确定医疗事故造成伤害情况后,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处理;3、无法与医疗机构协商处理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处理;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进行维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处理办法如下: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