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6岁少女被强奸,如果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走,证据

刑事辩护
2019-07-08 07:2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是非法的,但是否构成强奸,要看具体情形。
      如果在同居期间,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或者与十四周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无疑,依法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使用暴力和威胁方法,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属于强奸。
  •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只有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才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不需要受害人搜集证据,只要受害人及时报案即可。  从公安局的角度讲,强奸案件接到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报案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对发案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并且由法医对受害人的身体进行检查,提起痕迹物证。
      根据《刑法》第236规定的强奸罪,目前理论界通行的认识是,认为本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采用的手段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些手段都具有使被害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特点。
    因此,判断被害妇女是否属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是认定强奸罪成立与否的关键。因此,本着以上重点,收集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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