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最近买了套二手房,中介介绍的中介让我们缴纳7500元的担保费用,我想请问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担保费吗?这担保费起什么作用?

2019-07-08 09:50: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将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进行违约责任追究或赔偿计算,出现问题时,守约方仍旧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损失赔偿额进行主张,其中损失包括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然后经过法律部门的酌情核实,对违约方作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贷款担保人需要的注意事项:
    建议应在担保合同上写明,只有当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实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你才履行担保责任。
    这样会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担保人的权利。比如说债务人只要有套房没有被拍卖,担保人都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贷款担保是指按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种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当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依法行使担保权以清偿债权的法律行为。
    贷款担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对贷款质量的判断。特别是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满足还款需求时,贷款担保往往从次要还款来源变成直接、现实的还款来源。
  • 大部分的二手房贷款是无需通过担保公司的,中介极力劝说客户缴纳担保费,主要是因为与担保公司利益挂钩,可以从中收取回扣。同时有些小中介与银行的关系“不到位”,审批、放款环节需要担保公司协助。
      不过,通过担保公司办理贷款也不是一无是处。南京房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一般二手房交易,是卖方先将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方再凭着已经在自己名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银行贷款的抵押登记后,然后银行才能发放贷款。
    ”  该工作人员指出,在这个过程中卖方已经失去了房产的所有权,却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全额房款,一旦发生意外,比如说买方的银行贷款未获批准,或因买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导致房产被司法查封等都会导致不能放款,卖方就拿不到剩余的房款。
      如果通过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这些风险都由担保公司来承担,但是这笔费用不能强制征收,购房者完全有自主的选择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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