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哪些情况下劳动仲裁一裁终局,有没有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
2024-03-28 16: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的一裁终局指的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具体的情形包括: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作出裁决的;对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作出裁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但是也有例外。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比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商事仲裁是依据《仲裁法》的,一裁终局;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有的是一局终裁,有的是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 法律对于劳动仲裁的规定一般是一审终审,即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即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不受此限制,而具体的仲裁程序是仲裁委员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法律对此仲裁还存在其他的具体规定,即调解或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及时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