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甲方,乙方两早己离婚,丙方拿甲方以前打的收条告到法院要求乙方还钱,甲方已故。这个收条是离婚后打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需要找律师来为我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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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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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离婚后,只要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的,都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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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