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村的土地已经被别人占用了20年。我们赢得了诉讼,但他们仍然拒绝把它改给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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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2.人民政府调解3.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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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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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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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