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什么,有哪些规定

协议离婚
2024-03-29 18: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证件照等
  • 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一个是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个是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三个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符合相关条件夫妻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证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可以领取离婚证。
  • 协议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内容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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