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的效力:
1、对债权人而言,由受让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对受让人而言,受让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3、对债务人而言,脱离元原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