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就归谁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02 01:3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司法实践中,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原则,关键还是看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购买或受赠与、遗赠所得的财产,则会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将归登记方所有。
    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尽管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则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因此,综上分析,并不是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法律分析:若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若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若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若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