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邴律师您好,我之前帮开公司的亲戚做代持,并挂名法人。现在亲戚公司已经卖掉,他本人不再是老板也没留股份,但公司迟迟没有做工商变更,我还是法人。并且公司已经不在亲戚的控制下。我觉得这么给一个陌生人控制的公司做挂名法人有风险,还没拿到任何报酬的。我应该如何要求对方尽快做工商变更,包括变更法人?谢谢!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7-08 17:15: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不是公司让你挂名,是你代持了某个股东的股份吧。很多人都搞不明白这个问题,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在一般情况下自己是没有自己的股份的,所以怎么会是公司让你代持股份呢,而是某个股东让你代持他的股份。
    就这么简单一看,你是显名股东,而别人是隐名股东,你不具有股东资格。
    但是,实践中这种代持,有些都没有代持协议,那也可以说你就是股东,你说你没有出资,尤其是在前几年,工商登记是需要验资的,只是别人把钱打入你的卡里面了,然后你的卡再把钱打入公司的账户,这不就是你出资了吗。

    如果没有代持协议,让你代持的股东也说不清楚往你卡里打钱的性质,而你又希望自己是股东,那就很难说清楚你是不是股东了。这要综合情况来看了。公司法有个专门的案由叫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各种情况多了去了,你提供的情况太少,不好做结论性回答。
    你可以将情况说清楚一些,给我私信,我再回答你的问题。
  •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
    但近年来,代持股份引发了名义持股人和实际持股人诸多争议,而目前法律上的界定也比较模糊,因此签订代持股份合同最好找专业律师或法学专家进行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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