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款为婚前儿子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字儿媳有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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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外,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又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房屋产权归出资方所有。而婚后还贷部分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如果
离婚,未登记一方可以主张要回用于还贷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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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
(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
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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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