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是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4-08 10:34:03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
  • 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
  •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是:
    (1)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只能是单数。
    (2)合议庭依法只能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组成。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
    (3)合议庭由法院院长或者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案件审判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应当注意,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4)第一审程序的合议庭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陪审员是来源于人民群众的非法律专业的参加案件审判活动的人员。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时,同审判员权利、义务相同。
    (5)不得随意更换合议庭成员。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
    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是哪些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公司企业问题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是哪些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