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一般刑事案件的羁押期限有多长

刑事辩护
2024-04-09 09: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二个月。
    2、侦查羁押期限延期:
    (1)第一,一般案情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第二,重大复杂案件羁押期限:下列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第三,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

  • 刑事羁押期限最长是七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刑事羁押期限最长是七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