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条丢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4-16 12: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丢了的,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1、看看有没有其他的一些书面证据,比如:通过银行转款的单据。
    2、可以寻找知道双方之安全债务关系的证人。
    3、可以采用临时商议的方式取证,具体方式因人而异,但前提是不能采用违法手段取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条丢了的处理方法包括:
    1、可以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或者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2、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3、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1、一般情形下是三年。特殊情形有特殊规定;
    2、诉讼时效是指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定时效。在诉讼时效内的案件,属于符合要求的案件;
    3、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即便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也会做出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
    一般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欠条丢了,协商不成后,债权人可以通过双方的短信记录、微信或其他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向法院起诉,从而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