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去法院办理离婚可以不出面吗

起诉离婚
2024-04-17 07: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诉讼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双方可以不见面。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组织调解的,双方不愿意调解的,那么在庭审时见面。因为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去法院办理离婚的办法:首先,应当收集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确认管辖权。然后,据此起草起诉状,并递交至相应的法院。最后,人民法院受理的,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 去法院离婚的方式:首先,当事人应当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起诉状等材料。其次,确认管辖权,并递交相关材料。然后,根据人民法院的送达文书积极参与庭审,对自己的主张予以举证。
    最后,人民法院确认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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