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方式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17 14: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有:
    1、如果是协商解除的,公司及员工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出具离职证明和备案;
    2、如果是法定解除的情形,那么第一步是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提前通知员工后面的步骤和协商解除的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下列手续:一方依法提出解约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解约;然后由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完成工作交接;再由单位依法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文件;最后由单位依法为劳动者转移好档案和社保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职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